稿费标准
2024-03-07
稿费标准
《浙江电力》不向作者收取版面费、审稿费等任何费用,论文刊出后将支付稿酬。《浙江电力》具体费用发放标准如下:
1)特约稿件按约稿来源发放,发放标准见表1。约稿来源为稿件的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。对于特约专栏,特约主编的稿酬为2000元,特约主编的约稿费为1000元/篇。
表1 特约稿件发放标准
约稿来源 |
稿酬 |
院士 |
8000元/篇 |
知名专家教授(国家千人计划、长江学者和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) |
6000元/篇 |
高校教授、科研院所正高 |
5000元/篇 |
高校副教授、硕(博)导、科研院所高工 |
4000元/篇 |
2)自由来稿根据稿件质量等级、文章篇幅等发放,发放标准见表2。期刊封一、封二等位置的图片按400元/张发放稿酬。
表2自由来稿发放标准
稿件等级 |
稿酬 |
稿件等级(A) |
800元/篇 |
稿件等级(B) |
600元/篇 |
稿件等级(C) |
400元/篇 |
3)审稿费标准
首次审稿300元/篇,复审100元/篇。